我是一名創業者,與兩個大學同學一起合伙創業開了一家廣告公司。如今,公司出現了很多問題,希望得到您的幫助。
從公司創辦至今已有半年,我們一直打算抽時間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政策,因為整日忙于業務,遲遲未能出臺;早就計劃實施公司整體形象推廣和報紙宣傳的行動也一直未能啟動;在創業之初做好的公司階段性發展規劃和業務拓展目標眼看就要夭折。
現在的情況是,我們三個創業伙伴不僅沒有從公司領取過一分錢生活費用,大家先前的積蓄也都花在了公司籌辦上面,目前已經所剩無幾。聘請的兩位老顧問也一直未能得到我們的顧問傭金。廣告行業一直是容易接手的一個智力型行業,在公司發展早期,對于公司廣告業務員的一些“攬私活”行為,也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要繼續下去。

答:
先解決公司內部問題再做生意 應盡快簽訂合伙協議
創業不是兒戲,項目啟動只是第一步,能走到最后的鳳毛麟角。很多創業失敗,表面上看是項目和團隊的原因,但根本原因往往在于疏于法律風險的防范。
多位律師表示,這位創業者的創業經歷很典型也很普遍。表面上看是管理混亂以致影響公司運營,但事實上,這是不注意法律風險的表現。
合伙創業首先應簽訂合伙協議,對項目定位、發展規劃、分工、股權安排、合伙人權利和義務、虧損承擔、股權綁定、薪資、財務管理、決策、加入及退出機制、項目保護等事項,進行白紙黑字的約定,方能讓成員無后顧之憂,有效保護項目的推進。建議盡快簽訂合伙協議,明確了管理層的權利和義務后,再建立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約束其他員工。